地署:港府酌情續期 2047非大限

地政總署首次回應地契條款將於2047年屆滿的問題,引述特區政府在1997年7月公佈的政策聲明,沒有續期權利的契約,在期滿時可由港府全權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毋須補地價,每年繳納的地租將維持於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署方又指,現時續期或新批出的50年土地契約,年期均超越2047年,在土地行政上,2047年並不是一個期限。公共專業聯盟質疑政府態度曖昧,至今未表明會否為地契續期,只會加重信心危機。
候任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指香港歷史上並非凡地契到期就必然自動續租50年。他認為港府取態會視乎接近2047年時,庫房的財政狀況,才決定是否需補地價或增加地租,政府有法理權力在土地到期後收回。
地署指特區政府成立以來,署方一直按1997年7月的政策聲明處理1997年後屆滿的地契續期事宜,根據原有條款續期的契約毋須補繳地價,但須每年繳納有關地段的地租。署方指是否續期會考慮相關因素,包括契約屆滿時地段是否需要作公共用途或原有契約是否出現嚴重違反地契的情況等。大量現成地契將於2047年到期,政府將於適當時候安排,應對續期工作。

公專聯指越描越黑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指,地政總署回應越描越黑,「全權酌情決定」意指港府有權續期,亦有權不續期。署方只依據行政會議和特區政府通過的政策聲明,而非明確的法律條文。他質疑港府既擁有酌情權,目前拒絕行使該酌情權宣佈會為地契續期,徒惹外界猜測港府現時無法立即保證地契會續期50年。
黎廣德指港府若不在2017年釐清地契續期問題,信心危機會慢慢滾大,市民買樓及銀行借貸均受影響。關於明年會否批出30年期的樓按,本港按揭四大行之一的恒生銀行早前回覆傳媒時無正面回應,僅稱提供長達30年住宅樓宇按揭予客戶時,會視乎物業質素和用途、借款人年齡及客戶還款能力等因數而定,並會不時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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