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罪成 警民關係何去何從
七警被判罪成後,部分撐警的市民替他們不值,認為事件起因是曾健超向警員淋水挑釁,而且事發時已是佔領行動第18天,不少前線警員日以繼夜執勤,身處高壓的工作環境,更要面對一些佔領者的指罵,甚至時有肢體衝擊。所謂「人心肉造」,或因如此,七警才會一時怒火中燒,作出如此行為。
曾健超縱挑釁在先
或許有些人會質疑法庭處事不公,特別是一些發起佔中者尚未被繩之於法,七警豈有被判有罪之理?但按照一個人所共知的警民關係比喻,路人甲、乙過馬路時皆「衝紅燈」,但最終只有路人乙被抓個正着,路人甲卻脫身,這可能令路人乙看起來比較「不幸」,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絕非被「冤枉」。而七警在「眾目睽睽」下毆打曾健超,過程更被多家傳媒的攝影記者同時拍得,成為呈堂證供,七警罪成,何以喊冤?
而更關鍵的是,就算佔領運動時的環境再複雜,應付這些複雜環境,做到公正執法、秉公辦事、盡忠職守,本來就是每一個警務人員的職責所在。正如在2013年時,法官沈智慧在審理一宗涉及警務人員的案件時就指出:「警察不是免費服務社會,They are well paid for it!」市民對警隊有所期望,實屬理所當然。
警民關係何去何從 盧偉聰話事
相信不少市民猶記得李明逵、鄧竟成領導下的警隊也偶有犯錯,但兩人皆會就事件致歉,而李明逵更明言「無情況下警察可以揮拳打人」,其予人公正、無私之形象。然而,在曾偉雄出任處長後,就算有警員明顯犯錯,處長卻鮮有致歉,在2011年曾偉雄以匪夷所思的「黑影論」解釋李克強訪港期間警員粗暴對待示威者、阻止記者採訪,相信不少市民至今仍未釋懷。當前警民關係仍處低潮,市民自然更期望,盧偉聰上任後會為警隊形象、警民關係帶來新氣象。
警隊之所以為「紀律部隊」,就是因為對其紀律要求甚高,尤其警察被法律賦予行使武力維護法紀的特殊權力,其更須律己以嚴,若有過失,就更應該拿出勇氣,認錯改錯。如何修補警民關係、改善警隊形象,就在「一哥」盧偉聰的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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