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麗瑤揭性侵 與網絡評論

一名香港運動員在網上公開自己曾被性侵犯的經歷,引來萬千網民化身神探。

事件中涉及很多我無從置喙的議題,但關於媒體和網絡輿論有沒有「未審先判」,我倒覺得可以討論一下。

不過,我不想簡單地說過去兩三天有還是沒有「未審先判」的情況出現,而是想先說明「未審先判」是一個甚麼樣的概念。準確點說,在新聞和媒體倫理學的討論中,大家較常用的字眼是「媒體審判」(trial by media)和「民意審判」(trial by public opinion)。甚麼叫媒體審判?倫敦城市大學的Chris Greer是長期關注這問題的學者。他指出,媒體審判是由市場力量推動的一種多維度、互動性強,和民粹的公義,在這個過程中,個人在「民意法庭」中被展示、審訊、判斷和處分。

過去兩三天,媒體或網絡審判的現象存在嗎?不想給予一個是或否的簡單答案。在今天的網絡世界談媒體或網絡審判,最基本的難度是沒有人能說清楚網絡上有多少人說了多少東西,不同的人在網上看得見的東西根本很不一樣。又或者換個說法,香港幾百萬網民,大抵甚麼好聽、難聽、合理、不合理的說話都有人講過,如果只是大家七嘴八舌,很難算得上網絡審判。若只談新聞媒體,個別媒體追訪懷疑涉事教練的做法,固然有開始進行媒體審判的意味,絕不可取,但若論新聞界整體,我個人的判斷是大家還算克制。 快傳媒

至於有關的中學和田徑會基於甚麼程序和理據將涉事教練停職,那是中學和田徑會的內部運作機制問題。據報道,運動員在幾星期前已經把事件告知校方,校方和田徑會的行動,不見得純然是因事件突然曝光而急忙地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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